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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组织签订“十三五”海洋渔船“双控”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3-14    字体[ ]

      

 

       2017313上午,农业部在北京举行了“十三五”海洋渔船“双控”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和11个沿海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加强国内海洋渔船控制与管理责任书》和《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责任书》,我厅张军厅长参加了签订仪式。 

       根据2个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海南省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数为1019864吨,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分别控制在3912艘、661846千瓦以内,海洋小型渔船及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报农业部核准后下达。“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共需压减渔船1312艘、101101千瓦,其中大中型渔船268艘、72585千瓦,小型渔船1044艘、28516千瓦,到2017年底压减渔船不得低于海南省总任务的40%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做了重要讲话。根据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以内。为此农业部制定了“十三五”海洋渔船“双控”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分别限定了沿海各省(区、市)到2020年海洋大中型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数。于康震强调,签订责任书是加强渔船和渔业资源管理的一项必要措施,是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迈进的一次重要探索。于康震指出,我国渔船数量多、捕捞强度大、对近海渔业资源造成巨大压力,压减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是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渔业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大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确保减船硬指标如期完成。要切实加强渔船源头管控,严防涉渔“三无”船舶滋生蔓延。要落实分级分区管理制度,强化渔船属地管理职责,实现渔船管理重心下移。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是新事物,要加强捕捞总量额度分配和生产监测,通过幼鱼保护、试点限额捕捞等措施,确保实现总量管理硬指标。要加强渔政执法,为各项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于康震强调,要建立健全逐级落实的责任机制,自上而下确定控制指标,层层压实指标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形成有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渔船控制目标、总量控制目标纳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约束性责任考核指标。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农业部和各地要逐级建立健全渔船管控制度、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专项考核,将中央决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 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和2个责任书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抓好我省海洋渔船管控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