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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厅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和国家海洋督察工作专报

     发布时间:2017-08-15    字体[ ]

全面梳理围填情况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坚持集约用海,《海域法》实施以来,2013-2016年,全国填海造地总量41952公顷,我省填海造地总量2255公顷,仅占全国的5.3%,在全国沿海省份中填海面积相对较小。严格限制用海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目前我省自然岸线保有率在67%以上,为全国最高水平。2013年以来,清洁海水占监测海域的面积比例始终保持在95%以上,近岸珊瑚礁、海草床生态系统基本保持其自然属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相对稳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结合我省“多规合一”工作,划定并发布了海南岛近岸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8316.6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面积的35.07%

认真查找问题。一是部分海洋工程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随着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加大,未批先建、未围先填、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用海和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时有发生。如三亚红塘湾违法填海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开展大规模违法填海施工活动。万宁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月岛围填海项目未履行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便已开始施工。二是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规范用海手续办理的矛盾,造成监管难。一些市县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存在用海手续不完善既施工情况,造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需求和海监部门严格执法主动作为的矛盾。三是陆源污染排海未得到有效监管。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近岸水产养殖等污染源,给海洋环境及其生物资源造成较大压力。如,三亚鹿回头近岸海域受三亚河的影响,珊瑚生长发生次生演替;文昌长圮港礁坪内缘受长圮港污水的影响,珊瑚生长分布状况较外缘差。

坚持立行立改。下一步将针对我省海洋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立法严格用海管理,强化对海域使用的规划管控,开展海洋工程环评清理整顿,科学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资源管控等措施,进一步推进依法用海、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海洋监管等方面的工作。